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专业课程笔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时间
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17:00止。
网址:http://yz.***.cn/。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个人信息、学位学历信息、报考信息等要填写完整准确。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网上缴纳报名费
1、报名费缴纳标准为人民币60元,其中以硕士生同等学力身份(只有学士学位证书,无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为人民币95元。
2、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成功后恕不接受退款申请。
3、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结束。只网上报名、未缴费的考生信息一律视作无效报名信息。
(三)上传材料
1、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2、相关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1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_张某。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
(四)资格审查
董辅礽研究院将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参加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30日(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前向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北京)提交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以光盘形式递交)。申请材料包含:(1)个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及成果证明材料;(2)学历学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对学科专业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5)《武汉大学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6)两份由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7)《武汉大学董辅礽研究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信息表》(见附件)等。
报名参加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方式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准考,请广大考生谨慎报考。
(五)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1、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
2、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优博计划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政治理论。
4、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5、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7、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优秀人才单独选拔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报考院系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附件下载2019年博士外语免试申请表)参加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的考生不允许申请免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英语。
(六)专业课程笔试
部分专业需在本阶段进行专业课程考试。专业课程考试由报考专业所在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具体考试安排详见报考专业所在培养学院公布的2019年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未列入下表考试安排的专业,本阶段不需进行专业课程考试。
报考专业组织专业课程考试的学院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产业经济学、保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七)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董辅礽研究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材料如下: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无固定格式,自已撰写)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武汉大学董辅礽研究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信息表(见附件)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优博计划的考生须于11月30日前向董辅礽研究院提交材料。
(八)确定候选人
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及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规定比例确定候选人(优博计划规定比例为不超过1:1.5;普招计划规定比例为不超过1:2),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3月—5月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专业所在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现场确认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的官网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须校验本人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十)综合考核
培养单位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模块构成及测试方式由报考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制定。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一般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培养单位也可自行确定权重比例。并包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PPT,介绍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教育背景、专业特长、研究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时间以20分钟为宜。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为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全程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培养单位按学校规定收取。优博计划考生不参与加试。
(十一)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录取类别:2019年,董辅礽研究院全日制计划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生。董辅礽研究院录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