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就业: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019年,我中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专项计划除外)。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