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主动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候选人的要求、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
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须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前公示内容应包括:参加综合考核的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录取类别(定向与非定向)、录取导师、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类型(普通招考、优秀人才、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等。
2019年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公开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