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成立单独招生(第二批)考试领导小组、录取领导小组,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第二批)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3083621。
2019年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第二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