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考试考核办法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原则
采取不同群体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方式进行,共录取2轮,拟录取名单通过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 //ygpt. ***)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1轮为首次志愿学校录取。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于9月7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公布缺额计划。
第2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含院校、专业调剂志愿)填报完成后,9月14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反馈考生志愿填报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招生学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面试环节并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环节所需费用由招生学校承担。征集志愿录取于9月19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教学安排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2019年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