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另外,对于心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对于面试低于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4、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5、11月2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12月20号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查询录取结果。经网站公示后无异议,报湖北省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9年武昌首义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批)录取方案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