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录取原则:
①考生成绩:文理类考生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机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艺术类考生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技能考核+政策性加分
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②总的录取原则:“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③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文理类、艺术类两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录取专业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首先按文化测试成绩排序,其次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艺术专业按省统考成绩排序,后,按校考成绩排序,若仍同分则按我校终同分考生调整方案排序后录取。
学院将在4月29日17:00前,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等(不再进行技能考核或机考,空中乘务专业仍需面试)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生网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