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纪检的学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组织招生工作,决定重要事宜,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考试组、监察组,各司其责,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就业处牵头,起草招生章程、组织报名、现场确认、缴费、录取、报送等;考试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命题、试卷印刷、试卷保密、准考证制作、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监察组由监察审计室牵头,负责全程监督,接受考生举报并负责查实。
(二)学校按阳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不断完善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制度,科学设置考试内容,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强化安全考试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省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生有违纪行为的,严格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019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招生领导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