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贷学生即第一次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新学年开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n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到指定部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需认定部门加盖公章。研究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及身份证等原件去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学生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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