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旅游管理学科外,其它学科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旅游管理学科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太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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