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五十三条,我校确定调剂差额比例不低于200%安排复试。具体实施细则:
1.分别排序原则:报考我院现有教育硕士5个方向(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的考生成绩分别排序。
2.专业背景一致优先原则:原则上优先接受本科修读专业与所调剂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优先接受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与所调剂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例如:学科教学(语文)方向优先接受本科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含方向)的调剂,优先接受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为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的调剂。
3.附则: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同等条件下,原则上按照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为标准发放复试通知,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政治及英语的总和为标准排序,满额为止。
4.资格审查:调剂考生需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
5.调剂专业和调剂计划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调剂计划复试比例1045103学科教学(语文)全日制111:22045104学科教学(数学)全日制61:23045105学科教学(物理)全日制41:24045106学科教学(化学)全日制31:25045110学科教学(地理)全日制31:2
6. 本实施办法终解释权归教师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9日
2019年太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本实施办法*终解释权归教师教育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