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满足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具备下列科研成果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16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至少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至少1篇SCI期刊论文。所有期刊论文均需见刊。
(2)近五年(2014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2016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近五年(2014年以来)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2)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5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所报考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