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注意:其它时间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层研究生院419办公室。
现场确认地点: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层研究生院419办公室。
2、报名成功的所有考试方式类考生都需要现场确认,准备好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提交。
(1)报名系统中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招生单位录取意见”一栏请勿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由推荐人填写签字,须盖推荐人工作单位公章。
(4)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考生所在工作或学习单位的人事档案或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5)现场确认需出示本科和硕士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证(在读硕士生要求)、身份证等原件,并提交以下复印件:
本科学位和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在读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本科学位和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在读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在读硕士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和期刊源证明,或专利授权书复印件(现场确认需出示专利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或科研成果奖励复印件,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8)体检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9)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需额外提交的材料:
《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生推免直博申请表》(仅供2018级硕士生申请推免直博填写)、外语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需额外提交的材料:
《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生推免直博申请表》(仅供2018级硕士生申请推免直博填写)、外语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需额外提交的材料:
①《太原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报考导师填写);
②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
③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往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报告(应届生);
④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⑤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2000字)。
⑥报考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考生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11)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考生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019年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成功的所有考试方式类考生都需要现场确认,准备好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