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2.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情况不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学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考生认真斟酌本次考试,一旦缴费,中途由于考生方面因素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费不能退还。
4.应届硕士生报考本次博士生,如在入学时未能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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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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