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同分考生处理: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文化素质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专业录取:依照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4.缺考处理: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为: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被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6.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9年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