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3.身体健康;
4.专科阶段必须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5.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将来需要参加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须符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其他专业招生不受考生所学专业的限制。
(二)报名范围
1.我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含高职院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人)1护理学702康复治疗学503旅游管理504医学检验技术505医学影像技术50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7市场营销508英语30总计400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3门,其中2门公共课,1门专业综合课。具体请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及其附件2。
考试时间:2019年3月。
(五)招生录取
1.录取规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9号),继续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
(1)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结合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过程性考核结果由考生专科毕业所在学校提供,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过程性考核合格,同时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者,我校将根据其报考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退役士兵录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按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六)相关政策
2019年泰山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专升本具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