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在我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持有《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在我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对象在本办法中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生另可申请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项目,资助标准37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