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考生认真完整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由于报名信息错填、漏填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个人联系电话从报名之日起至录取结束,始终保持开机状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院。
3.考生考试期间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5.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6.考生须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外语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7.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为非学历教育,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毕业证书,学校也不履行派遣手续。凡选择报考本类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8.在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将严肃处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