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考生在查询本人成绩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20日中午12时至2月22日中午12时通过招考资讯网(http://www.***)成绩复核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网上缴纳复核费用(10元/科),逾期不再办理。
成绩复核仅限于核查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是否有误。
研究生处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