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报考我校考生(推荐免试及退役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否则不予录取。且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重复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的填报信息无效。
第十二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数学、英语、计算机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物流管理专业学费为4400元/年,机械电子工程(技能大赛推免班)、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方向)、自动化(技能大赛推免班)、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方向)、自动化(计算机控制技术方向)、飞行器制造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学费为54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八条 高职升本科(含联合培养)的教学计划均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教学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生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至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二十条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设有学生受益面达30%以上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按照本章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考生对填报志愿负责;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承诺,同时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22-28776655;28776099;28776716;传真:022-28776655;学校网址: www.***.cn招生网址: zs.***.cn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邮编:300350
2019年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升本科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