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复试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及我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1. 学术型研究生按照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3 个一级学科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型研究生按照音乐、戏剧2 个专业方向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3)×6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 学术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和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以复试总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
3. 专业型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复试专业主科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如果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和复试专业主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以初试总成绩的高低作为录取核定标准。
4.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总成绩300分):
(1) 和声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复调(占复试总成绩的35%)+作品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35%)+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7%)+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2) 艺术管理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
(3) 音乐翻译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
35%)+基础乐理(占复试总成绩的 35%)+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20%)
+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10%)
(4) 戏剧与影视表演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专业主科及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7%)+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5) 学术型研究生其他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论文写作(占复试总成绩的35%)+作品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35%)+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7%) +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专业型研究生(复试总成绩300分):
35%)+艺术项目案例分析(占复试总成绩的35%)+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7%)+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3%)
(1) 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专业主科(占复试总成绩的70%)+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8%)+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
(2) 音乐教育各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专业主科及综合技能展示
(占复试总成绩的90%)+音乐教育学或音乐心理学(占复试总成绩的8%)+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
(3) 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复试总成绩=专业主科考试及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98%)+外语听力及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
5.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享受
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
考生,请与3 月25 日前提交申请,并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6.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即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不足60 分者),不予录取。
7.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的任何一科成绩不及格者(即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不足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答案来源于:2019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9年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