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医师职称复印件(原件考核时待查)
以上提供材料均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请于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83336930,邮编:300070,只接收EMS邮寄,其它快递形式不予接收,接收后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