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过程公示。
研究生院、各学院(所)要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研究生院、各学院(所)要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二)录取结果公示。
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信息上报。4月底前研究生院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2019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