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国家线》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意见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今年,我校共有1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根据国家分数线和本学科要求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总分分数线如下(单科按照国家分数线要求):
国际商务、金融、经济学、管理学:总分295分。
文学、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总分335分。
法学:总分270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3月21日--28日。研究生院、各学院(所)在复试前将复试细则、复试学生名单在研究生院和本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考生相关事宜。
(三)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所)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信息经教育部初审后有疑问的考生,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考生不能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报到时,请考生务必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初试准考证;(2)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科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加盖教务处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准考证[生]和学生证[考生])(4)博士、硕士在校生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需携带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5)发表论文复印件(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6)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8)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9)研究生复试考务费用90元(实行网上自助缴费,具体操作见网上通知),此费用已经物价部门批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复试考核方式如下:
I. 外语类(含翻译硕士)
1. 专业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基本功和实践能力,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以及灵活运用的能力。
第一志愿复试内容
(1)专业听力(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及理解能力,占复试成绩的30%;
(2)专业面试:每人15-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运用能力和交流能力,占复试成绩的70%(建议比例:专业知识40%;语言交流能力30%)。
第一志愿复试成绩=专业听力*30%+专业面试*70%
调剂生复试内容
(1)专业听力(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及理解能力,占复试成绩的30%;
(2)专业面试:每人15-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运用能力和交流能力,占复试成绩的70%(建议比例:专业知识40%;语言交流能力30%);
(3)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调剂生复试成绩=调剂生笔试×30%+(专业听力30%+专业口试70%)×70%
II.非外语类(含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金融、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
第一志愿、调剂生复试内容
1. 专业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理论、实务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 专业知识面试:每人15-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 外语水平测试:在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40%+外语测试*10%
III.同等学力人员、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学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如统考无数学科目,调剂复试加试数学。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IV.复试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及考核合格(称职)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或照顾政策资格。我校根据教育部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
四、调剂复试
各相关学院(所)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如统考无数学科目,调剂复试加试数学)。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各学院(所)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外调剂、校内调剂)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工作安排
1.时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3月20日--28日(复试结束)(系统具体时间根据我校各学科实际复试录取情况调整,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2.程序:
(1)研究生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
(2)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查看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3)各学院(所)在设定的时间内审核调剂考生信息,选择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
(4)审核通过的考生,研究生院或各学院(所)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6)各学院(所)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7)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所)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8)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各学院(所)调剂联系方式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五、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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