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外国语大学各招生学院、研究机构进行接收推免生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2.天津外国语大学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不超过2019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角度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接收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接收推免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2019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