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校领导牵头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订招生计划、审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2.各学院及研究机构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包括本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的考核方式、录取办法、复试安排及参加复试的导师人员名单,并于9月17日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后执行。
3.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9月28日开始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注册、确认、支付等手续,在该系统填报我校相关接收专业。
4.各学院、研究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校研招办经“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方获得复试资格,否则视为放弃。
5.各学院、研究机构负责组织推免生复试,复试方式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面试全程录像);复试时间可安排在2018年9月29日-30日或10月8日-12日期间(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可进行多次复试)。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复试方式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复试具体时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会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6.校研招办根据各专业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7.报到地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8.推免生申请我校,复试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缴纳复试费用。
2019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