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三部分。详情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2.专业能力综合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80%)
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主要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内容包括:
(1)学科背景;
(2)专业素质,前期科研成果;
(3)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4)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设想等。
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的专业能力综合由专业知识(占70%)和专业技能(占30%)两部分组成。其他专业的专业能力综合只包括专业知识部分。
3.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20%)
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时,请考生向面试人员出示佐证材料(含硕士学位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每人面试总时间(含英语听说能力)一般不得少于25分钟。
4.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考生在具有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报到当天将体检报告提交研招办。
2019年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考试(考核)内容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