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各学科所在学院(科研机构)成立博士生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含考生所报的博导),秘书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成绩核算工作。复试结束后当天将成绩及复试记录提交至研招办。
2019年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