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如果出现排名靠前学生不具备或者自动放弃转入资格,将采取顺次递补的方式,直至额满为止。
3.录取程序:详见跨大类选专业及类内选择专业录取细则(在会计学院公告栏张贴)。
4.成绩和录取结果公示:笔试结束后将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内公示成绩。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成绩和录取结果公示期3天,学生如有异议应由本人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交会计学院。
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信息化工程师实验班因会计学专业部分课程有双语(汉语+英语)教学,不录取小语种学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