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专项考试成绩以及资格审核情况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2.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校予以免试录取。
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第二次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