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高职院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能否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未被高职院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高职院校通过秋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评价招生方式,依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