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符合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简称退役考生),在全市报名时,须履行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然后携带身份证、普通高职
毕业证和服义务兵退役证就近到相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确认,并进行退役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退役考生须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可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包括艺体类专业)。
2. 高职升本科的退役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实施录取。市高招办根据退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增加20 分作为投档总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凡达到所填报学校专业的录取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单独录取。
3. 按照规定,在服义务兵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应届普通高职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在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时,须携带相关审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