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三)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四)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五)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六)提供虚假信息。
答案来源于: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