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一般应在4月12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专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
(二)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5日前寄到所在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三)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做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书、同意待录取)
(四)学院在4月12日之前将定向就业硕士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给考生寄出(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请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定向就业协议书(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少干计划”定向协议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必须在4月25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五)录取通知书在6月初发放,考生通讯地址4月30日-5月10日可直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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