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各学院务必通知其在4月20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请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研招办。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核对照片、证件号码);(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复试费缴费凭证(网上缴费后打印);(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6)准考证。
此外: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
(2)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生)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证(考生)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