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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公示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公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30 21:57:00 解决时间:2018-10-08 18:16

满意答案

3.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我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日)。

(一)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给予高等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资助以及国家级助学金(6000元/年);此外,还可以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20000元)。

(二)对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985,211院校前25%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本校符合此推荐条件者,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给予300元交通补助。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二)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兴B210)咨询电话:022-23766330。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8年9月20日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8年9月20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0-0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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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1)各学科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3)(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2.录取通知: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接收专业说明
(二)接收专业说明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成绩评定标准
2.复试成绩评定标准: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即: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确认
(二)复试确认推荐生须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进行复试确认。复试名单将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地点:10月15日(周一)上午8:30-9:30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兴文楼B区210(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2.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4.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考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应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申请法律硕士专(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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