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学位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须审查或留存考生的学历、学位信息材料如下:
(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1份;
(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无法提交以上硕士或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交相应层次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其他须提交的材料:
①《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
②《报名申请材料》,内含:
A.《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B.《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暂时不提交)
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复试费缴费凭证(统一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与5月24日后登录天津师范大学统一缴费系统,网址为:http://59.67.79.53/xysf/,无需注册,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
报考教育专博的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还须提供:
①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材料(职称证书、研究论文等复印件)
②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包括: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现从事的工作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学位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