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9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897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全国十大魅力城镇的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古镇。学院紧密依托天津理工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雄厚实力,瞄准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内涵建设,实施转型发展战略、人才强校战略、校企合作战略、文化引领战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中环特色的应用技术型高校。
学院设置了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经济与管理5个系。开设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3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多学科协调发展态势。目前,学院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现有在校学生(含高职升本科、中职升本科)7300余人。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置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专业,2019年拟开设财务管理专业(终以实际招生专业为准),具体计划详见《2019年天津市高职生本科招生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和学院网站。
第八条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招生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文理科低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