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主要由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2、设立“材料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科研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生条件和招生组织等工作。
3、学院根据报考情况,按照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专业审核小组”,小组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1人任组长;另设秘书1人,负责综合考核和复试过程的记录及录音录像等工作。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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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9年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