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分专业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分数顺序录取。学院承认本市其他各高职院校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成绩,用于生源不足时院校间录取调剂工作。
(2)据国务院部署,本次高职扩招的各类考生群体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资格。
(3)学院在接到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2019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