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和两个复试小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和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招生复试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复试小组由5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