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临床医学接受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且毕业时间晚于2018 年1 月份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口腔医学接受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 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