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参考《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
(二)材料审核
医工院成立不少于五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考核环节。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 考生在报考领域的相关科研成绩和学术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科研获奖等内容;
2. 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3. 其他在相关工程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突破性进展。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环节分为专业综合能力展示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流程如下:
1. 专业能力展示
考核方式由考生PPT展示和面试组专家提问组成,面试专家现场评分。考生PPT展示环节15分钟,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经历、代表性成果以及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及计划;面试组专家提问环节10分钟。面试结果取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平均值作为考生综合能力展示成绩,成绩包含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能力两部分,各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即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综合能力测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组专家提问,考生回答,面试专家现场评分。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专家将对考生的英语水平、政治素养、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科研及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考察提问。面试结果取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平均值作为考生综合能力展示成绩,成绩包含英语水平和综合能力两部分,各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即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注: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四)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成绩*20%+英语水平成绩*10%+综合能力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