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和各学科名额,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2.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
3. 调档及政审工作具体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