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方式:报考导师志愿优先,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 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 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素质与能力各部分成绩低于60 分视为不及格,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导师不能录取时,可以按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