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19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注意对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型名额,并随复试名单同时公布,名额可随各学科、各专业的复试情况微调。
2019年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复试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