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机制
1. 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考生的申诉事宜。
3. 考生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考核、录取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书。
4.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后,对申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二)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22-27407657
申诉邮箱:cs_tju@***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 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第55 教学楼B221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仅接收顺丰或EM )。
天津大学软件学院
2018 年11 月
2019年天津大学软件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