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考生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各专业方向规定的低分数要求;在此前提下,以总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根据总成绩和各学科名额,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
3. 调档及政审等工作,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