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除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320)的法律(非法学)(035101)、汉语国际教育(045300)、项目管理(085239)、风景园林硕士(0953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设计(135108)、设计创意学院(270)的艺术设计(135108)、工程硕士管理中心(900)的所有招生专业等专业学位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2.从2013年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码前四位为1051和1052)的培养完全纳入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因此,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满足项目的要求。详见《同济大学2019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推荐免试生章程》(近期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4.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6.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019年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