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符合《天津大学2019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注: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二)申请材料
1. 《天津大学2019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2. 硕士毕业论文或前期成果主要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
3. 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期间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如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本人是第一作者)发表的EI检索或SCI检索或CCF 会议论文,或具有省部级以上的科技奖证书或已公布的专利等。
4. 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中英文计划各一份;学院将以研究生主管副院长组长,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如发生考生提交材料有作假行为者,直接取消考核资格。